我为群众办实事】县公安局再抓盗窃电动车嫌犯;县法院打击防范虚假诉讼效果初显
2021-09-24 08:29:09 来源:行唐发布 转载
“金盾风暴”开局之战“掸尘”行动已进入全面冲刺阶段,县公安局吹响冲锋号、发出决战令。9月21日,又成功破获一系列盗窃案,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,破获盗窃电动车等案件12起。
2021年9月1日,接到群众报警称:自己家被盗现金2000余元。接警后,刑侦大队龙州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,通过对案发地周边近期出现的可疑车辆进行研判,确定刘某辉(男,36岁,石家庄市藁城区人)有重大作案嫌疑。民警经大量工作掌握了刘某辉的活动轨迹。经两昼夜蹲守,于2021年9月21日凌晨在藁城区一停车场内将其抓获。
经审讯,犯罪嫌疑人刘某辉交待了自2018年以来流窜行唐、新乐、藁城、正定、无极等地盗窃电动车、入室盗窃作案共计12起的犯罪事实。
目前,该犯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(通讯员:刘勇志)
为进一步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,提升司法公信力,行唐法院全力开展打击防范虚假诉讼专项活动效果明显。近日,一起历时5年历经一审、二审、再审的案件,当事人主动撤回了起诉。原告贾某与被告郝某民间借贷一案,于2017年7月向县法院起诉立案。该案经过一审、二审和再审,原告贾某从起诉到再审都没有到庭,2021年9月,县法院传唤原告询问案件的事实经过,并逐步向其讲述进行虚假诉讼的法律后果及责任,引导当事人要诚信诉讼,告之其如果权利受到侵害,要通过正当、合法的途径去解决,否则可能适得其反。后原告主动撤回起诉。在此次专项活动中,县法院邀请专家为干警进行虚假诉讼专题培训,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禁止虚假诉讼的告示展板,干警们走上街头进行普法宣传,与公安检察沟通协作实施联合惩戒。立案阶段给当事人发放《防范打击虚假诉讼警示函》,经过立案庭对当事人提示预警、善意告诫,目前已有4名当事人不再申请立案。自开展打击防范虚假诉讼专项活动以来,减少了虚假诉讼案件的发生,对提升案件息诉服判率、降低案件上诉发改率、全面提升办案质效起到了积极作用。有效震慑了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,实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积极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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